本網(wǎng)徐州訊: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43歲的銅山縣柳新鎮(zhèn)農(nóng)民藺啟禮偏不信這個禮,竟在法庭門前強行把起訴離婚的妻子搶回家中,不僅加劇了夫妻感情的破裂,還因妨害訴訟被銅山縣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天。

藺啟禮與妻子張某共同生活了20年,養(yǎng)育了三個子女,近年常因家庭瑣事經(jīng)常發(fā)生吵打,去年5月,張某一氣之下回娘家生活至今,同年8月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考慮到兩人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判決不予準許,但雙方夫妻感情并未改善。滿半年后,張某第二次起訴離婚,銅山法院茅村法庭定于515日下午2開庭進行審理,哪料思妻心切的藺啟禮提前等在法庭大門外,指使家人將前來開庭的張某挾持到事先準備的出租車上,強行帶回家中,致使庭審未能如期進行,其嚴重妨害訴訟的行為觸犯了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2條之規(guī)定,法院將待藺啟禮拘留期滿后,擇日重新開庭審理其離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