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高中未畢業的被告人何某,輟學在家后整日無所事事游手好閑,向父母要錢花被拒絕,為了找點錢零花,竟然將目光轉向了高中時的同學,短短兩年不到的時間就分別從8位同學手中騙得手機6只,飾品黃金70余克,騙得手機、黃金飾品轉手被典當后,所得贓款揮霍殆盡。516,海門市人民法院對何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五千元。同時,追繳被告人何某贓物折價款人民幣18314.4元,發還給8位被害人。

今年20歲的被告人何某,原本應該坐在寬敞的教室里接受教育,如今卻坐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審判。何某系江蘇海門人,勉強讀了兩年高中,便輟了學。沒多久,輟學在家的何某成了街上的“小混混”,開始了整日東蕩西逛的無事生非的生活。沒料想,在街上瞎混混口袋里沒錢也是不行的,在幾次開口向父母要錢遭到拒絕后,何某便把歪腦筋轉到同學身上?!耙驗橐恢痹诮稚贤鏇]有錢用,所以就想到了騙……”法庭上何某如此供訴。雖說當年在學校書是讀得不怎么樣,但朋友還是有幾個的。于是,同學小李便成了第一位受害人。0412月,在學校門口遇見小李時,何某報著試試看的心理,開口向小李借用一下手機,爽快的小李便將自己那只海爾Z3200手機拿給了他。拿到小李的手機,何某便賤賣給自己的一位朋友。得手的容易,讓何某一發不可收拾,此后又在053月、063月、066月、0612月、07年的1月,從同學手中分別騙得CECT天語TY290手機、迪比特2051C手機、松下X77手機、摩托羅拉C168手機、諾基亞N70手機各一只。時間長了何某便不再滿足騙手機的“小把戲”了,想要干點大的。0611月的一天,正愁無從下手的何某遇到了在大劇院對面玩耍的小林,看到小林脖子上金燦燦的項鏈,何某編造出自己要到重要場合去辦事的謊言,需要小林的項鏈作行頭充門面。沒多想的小林當即將那根重35的頸鏈借給了何某,得手后的何某轉手將頸鏈典當給了黃金加工店里。1211,何某又如法炮制將同學小浩那根35重的黃金馬鞭鏈騙到手。得到錢后的何某便在網吧里流連忘返,直至公安人員在網吧里將他緝拿歸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何某犯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