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日前,寶應法院反映,在民商事案件審理中普遍存在法律文書送達難的問題,影響了辦案質量與效率,容易造成受送達人與送達法官間的對立情緒,干擾正常的審判工作。

針對這一難點,該院從送達難形成的原因、送達中常遇到的問題、送達中易出現的突發事件、送達應訴通知和送達傳票、保全裁定、判決書五個方面進行專題調研,并提出“四字”送達對策。

一是突出“明”字。講明法律規定,講明審理程序,講明法律上利害關系。

二是突出“穩”字。對受送達人對抗情緒激烈、拒絕簽收的,既要嚴格依法采取留置送達方法,又要依靠受送達人所在單位、社區、村組力量盡量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消除對抗情緒,避免矛盾擴大和激化。

三是突出“快”字。對受送達人采取的言語甚至暴力抗拒送達情況,要及時匯報,適時組織力量,果斷處理,做到處置快、求實效。

四是突出“忍”字。對送達中受送達人及其親友等人無理謾罵、挑釁等行為,送達法官要做到處事不驚,不隨當事人的情緒變化而變化,最大限度地克制自己的情緒,始終以平和的心態、語言有禮有節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