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法官真誠付出成功挽救一起幾乎瀕臨破裂的婚姻
作者:顧慧華(攝影:沈冬亮) 發布時間:2007-05-16 瀏覽次數:1464
本網南通訊:“謝謝法院,感謝法官,讓我重新擁有了一個完整的家,這是我做夢也沒有想到的┄┄”
原來,孫檀明原本有著一段美滿的婚姻,在16年前經人介紹與同鎮的湯女相識戀愛,不久雙方登記結婚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夫妻倆的小日子過得也是有滋有味,1995年1月,兩人愛情的結晶──一個可愛的男孩也如約來到了人世。通過勤儉打拼,孫檀明兩人很快就有了一筆積蓄,在1997年時在當地蓋上了樓房。孫檀明的母親自此也一直隨兒子、兒媳生活,并幫助料理家務、照管孫子。一次,孫檀明不慎摔殘了右腿,湯女更是端茶送飯,悉心照料著丈夫。不久孫檀明恢復了健康,但平時得要靠拐杖走路,即便如此,孫檀明一家人還是象往常一樣和和睦睦,這使周圍鄰居投來了不少羨慕的眼光。然而,天有不測風云,近年來,尤其在孫檀明外出務工時,由于湯女沒能妥善處理好婆媳關系,致使原本和睦的家庭產生了危機,競而危及到孫檀明的夫妻感情,之后隨著夫妻之間誰也不肯妥協讓步,使得夫妻矛盾越鬧越深,雖經親朋好友及周圍好心鄰居規勸,但雙方卻鬧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終于在去年4月份,無法再忍受家庭這一現狀的孫檀明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因湯女堅絕不同意離婚,而孫檀明沒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離婚請求最終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盡管如此,在孫檀明夫妻間的感情上卻為此蒙上了一層揮之不去的陰影。2007年春節時,湯女亦曾想過回家,然而卻因孫檀明沒有積極的行動和表示,湯女最終還是在娘家渡過了一個孤獨的春節,雙方一直處于了分居狀態。今年2月,對夫妻和好不抱希望的湯女只得以原告身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中,孫檀明對婚姻也是心灰意冷,口頭上承諾同意離婚,但在家庭財產尤其是家中的一幢二上二下樓房的分割,雙方產生了較大的爭議,案件的處理一時難以取得進展。
雖說雙方在婚姻態度上還是較為一致,但此案的承辦法官張志遠還是敏銳地看到其實他們夫妻之間并不存在什么實質性的矛盾,關鍵是婆媳矛盾影響到了夫妻感情,同時原、被告又都是一個很愛講面子的人,礙于情面,而不愿談及夫妻和好之事。張志遠一邊多次找原、被告談心,不停地向他們宣講組建家庭的不易,夫妻分手后小孩深受打擊影響等通俗易懂的道理,教育感化著當事人,與此同時,張志遠又向院、庭領導作了專題匯報,并引起了重視,該院分管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張月淑聽說此事,特意放下了手頭工作,專門抽出了一個工作日,與法庭的王堅庭長以及其他法庭同志一起趕赴北興橋鎮原告的住所,在現場做起原、被告雙方和好的說教工作。苦口婆心、不知疲倦的說服工作在繼續,原、被告雙方原本都已僵硬的心也正在一點點軟化。
眼看著原、被告雙方和好無望,在此案經過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后,在庭務會上張志遠把案件提起了討論,在聽到全庭對案件處理形成的一致意見后,張志遠對案件本身的處理已有了充分的把握。
至此,一起幾乎瀕臨破裂的婚姻在通州法院法官們的真誠付出下得到挽救。一家人重新團聚后的孫檀明為表感激,特意請人連夜趕制了一面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