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59凌晨,位于江蘇省海門市的中國國際家紡城門前的馬路上,兩輛疾馳的警車呼嘯而過。在車內乘坐的,除南通開發區法院六名執行干警,還有一個人,只見他耷拉著腦袋,不時顫抖的雙手被戴上了一付明晃晃閃著寒光的手銬,他就是為逃避執行藏匿五個月終被法官智擒的“老賴”?被執行人陳某。

被執行人陳某系個體貨物運輸人員。2006223,申請執行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工藝織造廠將28300坯布交陳某運往無錫某公司。當日,陳某的貨車在途中發生側翻事故,車內外泄的大量機油、柴油,污染了貨物。同年3月,雙方就賠償事宜商定,由陳某賠償工藝織造廠坯布損失63000余元。此后,陳某分文未付。工藝織造廠無奈之下訴諸法律。200611月,經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依法調解,雙方再次達成一致協議,即由陳某于20061215日前一次性賠償工藝織造廠40000元。民事調解書生效后,陳某依舊拒不履行賠款義務。

南通開發區法院應工藝織造廠申請,于20061222對該案立案執行。承辦法官接受案件后立即向陳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然而這份法院專遞隨即因陳某“遷移新址不明”被退回。辦案人員又根據工藝織造廠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系陳某,手機倒是打通了數次,陳某在電話中也總是承諾按法官指定日期來法院處理賠款事宜,但他始終還是未露面。后來,陳某干脆連電話也不接聽。盡管陳某搬離了原住所,又中斷了與法官的電話聯系,法官們并未因此而灰心。此后,辦案人員五赴海門查找陳某下落未果。難道他真是人間蒸發了嗎?法官們通過再次對陳某的全部個人信息進行的認真梳理和綜合分析,最后,根據陳某從事過貨運業、原住所又毗鄰物流發達的中國國際家紡城等情況,執行人員決定將搜尋陳某的范圍鎖定在國際家紡城附近區域。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申請執行人的配合和海門市法院的大力支持下,終于獲悉,陳某可能臨時租住在國際家紡城附近某家紡公司的傳達室內,并且一直在干著貨物運輸的老行當。

200759,是陳某終生難忘的一天。為了躲避執行,他已幾易其所,東躲西藏近五個月。當天凌晨五點,六名執行法官如神兵天降,悄然出現在陳某租住的出租房前。法官上前敲門,一個五十出頭的男子開了門,當法官們核對其身份時,該男子卻堅稱他不是陳某。這時,一位法官當即拿出手機,撥打陳某的手機號碼,該男子衣袋里立馬響起手機鈴聲。就這樣,與法官們素未謀面的陳某乖乖束手就擒。

陳某被拘傳至法院后,法官們嚴正地對其指出,他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依法應予嚴懲。此時的陳某,再也不敢心存僥幸,馬上聯系家人交清了所有執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