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最近,豐縣法院華山法庭審理了二起由換親引起的離婚案件,2007510法官同時向雙方當事人送達判決書,最終了結了兩對家庭不幸的婚姻。

王某兄妹和趙某兄妹兩家分別居住在豐縣梁寨鎮王老家村和豐縣首羨鎮韓河村,200210月,王、趙兩家為了解決各自兒子王某和趙某的婚姻問題,經媒人介紹,在雙方父母的包辦操持下,將王某之妹許配給了趙某,將趙某之妹許配給了王某,并于200212月先后在梁寨鎮政府領取了結婚證書,隨之相繼舉行了結婚儀式,結成了兩對夫妻。200311,王某之妻不愿維持無感情的婚姻,離家出走,偷偷的去外地打工。之后不久趙某之妻也返回娘家居住。20073,王某尋找妻子沒有著落,隨向豐縣法院提出要求離婚。時隔不到10天,趙某之妹也向法院起訴,要求與徐某離婚。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王家妹妹、趙家妹妹與被告王家哥哥、趙家哥哥雖然結婚多年,但原、被告皆系父母包辦、換親結婚,且婚后感情長期不好,分居長達兩年之久,被告亦同意與原告離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有關規定,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