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因為假冒“派克”筆,無錫一商場為此埋單八萬塊。近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糾紛案。

消費者購買了一支經檢驗證實系假冒派克筆公司注冊商標的“派克”筆----

派克筆公司起訴無錫一商場

2006529下午1818分,根據上海派克筆公司的申請,公證員與申請人的代理人上海一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來到無錫一商場,在該商場以消費者身份購買了一支“派克”筆以及商業銷售發票。此后,公證人員對所購買的“派克”筆進行了拍照、封存。2006612,上海派克筆公司的工作人員對所購“派克”筆進行了鑒定并出具證明:經檢驗證實,該筆并非派克筆公司或派克筆公司授權的任何一家公司生產的產品,系假冒派克筆公司注冊商標的產品。

2006718,派克筆公司簽署委托書,特別授權上海派克筆公司辦理包括代為簽署有關文件、提起訴訟、辨別和鑒定假冒及侵權產品并代為出具有關產品鑒定證明等事宜。此后,派克筆公司將該商場起訴至法院。

派克筆公司訴稱該公司英國注冊成立,在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了“派克”、“PARKER”等文字、圖形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為16類。目前,該商標均在注冊有效期內,受中國法律保護。現取證查明被告銷售了侵犯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銷售侵權商品;向原告賠償因侵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并在省級以上報紙除中縫以外的版面上刊登致歉聲明。

同時,原告向法院提交派克筆公司的主體資格證明及出具給上海派克筆有限公司的授權委托書,附有銷售發票、現場工作記錄、鑒定證明及實物照片的公證書等證據。

被告辯稱沒有侵犯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該商場銷售的筆是從派克筆公司指定的批發商處進貨,沒有假冒情形,并提交了授權委托書、北京一經貿有限公司出具的證明及銷售出貨單以及上海一貿易有限公司的送貨單等。

那么,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派克筆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該商場是否應賠償派克筆公司的經濟損失及賠禮道歉?

被告銷售的涉案“派克”筆并非具有合法來源,而是假冒派克筆公司商標的商品-----

無錫該商場賠償派克筆公司8萬元

派克筆公司是在英國登記注冊的法人,該案為涉外知識產權案件,案由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糾紛。根據準據法適用的一般規則,侵權法律關系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因侵權行為發生在中國大陸,應適用我國內地法律。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銷售了“派克”筆一支,經上海派克筆公司出具鑒定證明,其系假冒派克筆公司注冊商標的產品。當庭解封該筆,也顯示其在筆盒上使用了派克筆公司的注冊商標,因此其銷售行為構成了對原告派克筆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被告欲證明其銷售的“派克”筆具有合法來源,必須提供相應的銷售合同及商業發票。被告所舉證據僅能證明北京經貿有限公司是“派克”筆的指定授權批發商及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曾從上海派克筆公司購得正品“派克”筆系列若干,但不能證明被告銷售的“派克”筆就是從上海貿易有限公司購得。

另外,北京經貿有限公司出具給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的銷售出貨單以及上海貿易有限公司送貨單上都沒有原告購買的并經公證的鋼桿金夾寶珠筆規格,因此對于經公證的派克筆,被告沒有實質證據證明該筆具有合法來源。被告提供的派克筆2006年價目表,上面也沒有與被告銷售價格相當的鋼桿金夾寶珠筆,該價目表也印證了被告銷售的涉案“派克”筆不具有合法來源,而是假冒派克筆公司商標的商品。據此,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銷售侵犯派克筆公司“PARKER”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并賠償派克筆公司經濟損失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