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59??五一后的第二個工作日,揚中法院新壩法庭在豐裕社區巡回審判點,公開審理了一起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并邀請了轄區內的十余名調解主任旁聽庭審。此次選擇的小型工程中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目前在農村是比較典型和普遍的。此案的原告認為自己與主家是雇傭關系(請工),其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損害,主家應承擔賠償責任。而被告認為自己與第三人是承攬關系(包工),即將工程包給第三人,所以應由第三人承擔原告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庭審中,獨審法官丁劍峰對雙方的證據進行了調查,控辯雙方進行了辯論,目前此案還在審理過程中。庭審后,該庭又為在座的調解主任講解了小型工程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涉及的相關法律關系和法律法規,并對調解主任提出的問題作了詳細的解答。各村、社區的調解主任對新壩法庭這種指導人民調解的方式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表示他們通過這樣的機會學習到的法律知識和調解技巧,對他們的本職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2006年年末,揚中法院新壩法庭為方便群眾訴訟,在立新村、雙新村以及豐裕社區設立了三個巡回審判點。為了更好地開展巡回審判工作,新壩法庭制定了《巡回法庭工作制度》。該庭按照制度,為每個巡回審判點配備了一名審判員,每周五上午利用半天時間在巡回審判點蹲點工作。自審判點成立以來,該庭為當地的百姓提供義務法律咨詢50余人次,并多次選擇典型性、多發性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到各巡回點公開開庭,擴大法制宣傳的社會效果,同時邀請轄區內的調解主任到巡回審判點旁聽庭審,為調解主任組織法律實務培訓,推進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的無縫對接。短短數月,新壩法庭巡回審判點的工作已初見成效,贏得了轄區內老百姓的廣泛贊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