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京口法院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執行隊伍建設
作者:王曉寶 楊維松 發布時間:2007-05-11 瀏覽次數:1791
本網鎮江訊:加強執行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素質,造就一支政治堅定、公正清廉、紀律嚴明、作風優良的執行隊伍,是從源頭上有效遏制違法違紀問題的重要前提。江蘇省鎮江市京口法院從以下三個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來抓好執行隊伍建設。
一、強化教育,構筑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思想道德建設是隊伍建設的根本,也是治本的基礎性工程。在改革開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中西文化的沖撞,各種思潮相互交融,利益、思想多元化的當今,執行干警不可避免地受到負面因素的沖擊和影響。廣大干警能否經受住這種考驗,關鍵在于通過經常性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礎,筑牢思想道德防線。為此,要始終把抓教育預防放在首要位置,并貫穿于反腐倡廉的全過程。著重抓好以下教育。堅持不懈地抓好黨的宗旨教育,從根本上解決“為誰掌權,為誰服務”的問題。打牢思想政治基礎,筑牢思想道德防線,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把加強干警的權力觀教育作為提高干警整體素質的重要舉措。采取經常性的黨課教育,專題思想政治教育和專題討論活動等形式,積極開展一系列的以“增強黨的宗旨意識,牢固樹立正確權力觀”和“正確對待手中的權力,珍惜新時期司法干警榮譽”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活動,增強干警修身奉法的意識。同時還要針對少數干警為人民服務的意識淡化,對當事人“冷、橫、硬、推”的現象,開展“假如我是當事人和為誰服務”的討論,通過教育討論和換位思考,使干警真正擺正權力與義務、權力與責任的關系,在工作中十分自覺珍惜并高度謹慎地行使好手中的執法權,只能用這種權力去履行公正司法的天職,而不能走謀取私利之路。自覺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主要內容的人生觀和以無私奉獻為主要內容的價值觀,嚴肅人生,做一個人民群眾心目中真正的司法干警。深化職業道德教育,純潔干警的思想道德情操。職業道德直接制約著司法公正效率的實現,為確保執法的公正與效率,樹立司法部門的權威和公信力。執行干警必須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這是基本的、必要的條件,其中剛正不阿則是整個司法職業道德的基石,沒有這一條件作保證,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就會產生負面效果,執法中的偏私就不可避免,就不可能有真正干警是否具備優良的品行、高尚的道德情操,對公正司法的意義十分重大。我們應清醒地看到,司法隊伍中出現的違法違紀問題主要是由于道德水平低下所造成的。因此,必須注重通過開展各項活動,要針對司法隊伍作為社會特殊群體,認真抓好司法工作特殊職業道德的教育,純潔思想道德情操,精心構筑干警的思想道德防線。教育活動要堅持把經常性教育與針對性教育有效結合,適時地針對本單位的一定時間出現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題教育或者專題教育整頓,不斷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時效性。通過加強執行隊伍的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干警嚴格執法、文明執法意識,消除特權思想,自覺遵守各項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經受住各種考驗,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抓好經常性的警示教育,不斷增強干警的自律意識。充分利用正反典型進行經常性的警示教育,是促使干警增強自我約束,達到防微杜漸、見微知著,牢牢把握人生座標的有效教育形式。為此,在反腐倡廉教育中要重視抓好經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動。一是及時利用上級關于違紀違法情況的通報,結合干警的思想特點,搞好經常性的反腐敗教育;二是利用電教片進行經常性的直觀教育。每年除上級要求組織觀看的電教片外,黨支部還要根據不同時期的工作任務和人員的思想特點,抓好有針對性的正反典型電教片教育,使干警從中接受正反典型直觀的激勵和警示;三是利用《警示錄》進行典型案例的醒悟教育。除在抓好經常性電教片直觀警示教育的同時,還要注重選擇具有針對性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說法等形式,對干警進行本系統典型案例的醒悟教育。使干警經常能從司法系統發生的反面典型案例中醒悟到自己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做了不應該做的事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從而時刻引以為誡,自覺牢牢把握人生坐標,守住思想道德防線、紀律防線和法律防線。
二、強化制度,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內部制約機制和措施
權力的約束和制衡是防止腐敗,確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執行局要針對其自身特點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內部制約監督機制。從法院工作來說,執行工作執行權和裁決權分離的基礎上,確立執行工作在程序上相互制約,分權制衡,權責統一,環環相扣的監控工作機制。因此,京口法院執行局采取七項舉措主動把監督關口前移:1.建立每月最后一個星期六分管執行院長對執行案件進行督查,由承辦人向分管院長執行局長副局長匯報案件辦理的進展和進度情度,財產調查執行處置情況,以及采取強制措情況,發現苗頭及時介入,盡最大努力將違法違紀司法現象消滅在萌芽狀態。2.建立退案款、退執行費、遲延履行金、罰款、拘留審查審批制度,對群眾舉報和反映的問題,及時認真查處。3.繼續推行執行案件交叉執行制度。對跨年度承辦人又不能說明其原因的案件采取易人執行,對執行完結的承辦人予以必要獎勵,對原承辦人予以通報。4.建立信訪上訪通報制度,對案件辦得少上訪信訪數量較多的承辦人實行局長分管院長找其談話制度,在三個月內上訪信訪仍無改觀的調離執行隊伍。5.建立執行人員外出執行辦理執行案件審批把關和辦案回來報告制度,同誰去,那個律師去,費用是否分開,制定表格逐級審批。6.實行對重大案件會診會審制度以及裁決文書的評析制度,由執行局局長、副局長、實施科長參加各自發表意見,對最后確定實施的意見,執行人員應抓好實施和落實。 7.要建立以支部書記、支部紀檢委員、黨小組長和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紀檢監察聯絡網絡,加強聯系與溝通,層層設置防線,要嚴格責任考核和追究,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之中,與每位干警的切實利益及單位的年度達標考核等工作緊密掛鉤。在責任追究中除按照黨風廉政建設實施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外,還應采取廉政風險抵押金方式,對全體干警按職級分檔交納風險抵押金,分管和所在部門領導負連帶責任,分別扣除一定比例的風險抵押金。形成有效的內部制約監督機制。
三、強化監督,拓寬外部監督渠道,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社會監督網絡
在健全完善京口法院執行局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的同時,堅持把不斷拓寬外部監督渠道,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作為防范工作的重要環節來抓。除主動接受上級法院的監督外,在工作中要積極拓展外部監督渠道,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督網絡,構建起了行之有效的外部監督反應機制。首先要接受人大監督,定期主動地向人大匯報工作,征求意見,虛心聽取人大代表的建議和意見,切實改進工作。其次,要通過從全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機關、社區干部及人民群眾中聘請廉政監督員方式實施專門監督。做到月月有活動,活動有內容,監督有效果。使廉政監督員通過參與信訪接待、走訪敗訴方當事人等活動,從立案到執行結果到聽取當事人反映,對執行工作實施全方位的監督,從而有效地促進隊伍的廉潔自律和司法活動的公正高效。充分發揮干警家屬“廉內助”的監督作用,加強對干警8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建立8小時以外分管院長執行局長檢查巡查制度,,最大限度約束執行人員的業外活動。強化社會監督,接受人民群眾的“挑刺”。為了擴大社會對司法工作監督的面,除在進一步落實執行公開,讓案件當事人和人民群眾有充分的知情權外,還要通過向社會發放《辦案作風跟蹤調查卡》等形式和途徑,發動案件當事人從是否遵守回避規定;有無說請打招呼現象;有無不文明執法的現象;有無私下會見一方當事人的現象;有無吃請、受禮或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等方面的行為。對案件承辦人、執行司法紀律和作風等情況進行評判。以此促使辦案人員不斷增強遵守辦案紀律,公正廉潔辦好每一起案件的責任感和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