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擬對罪犯楊英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淮安 發布時間:2025-01-06 瀏覽次數:157
罪犯楊英,化名楊舒涵,女,1996年10月12日生,公民身份號碼530381199610124748,漢族,大專文化,無業,戶籍地云南省宣威市樂豐鄉三聯村委會白嘎菁村11號,住云南省宣威市豐華街道龍澤鑫城2幢607室。罪犯楊英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現罪犯楊英以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于2024年12月2日移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診斷,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于同月10日出具組織診斷意見書:罪犯楊英醫學診斷為“中期妊娠”。本院于同月19日書面向漣水縣人民檢察院征求意見。漣水縣人民檢察院于2025年1月6日復函認為罪犯楊英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本院在審查階段,對罪犯楊英擬準予監外執行先行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三天,自本公示發出之日起計算(遇節假日順延)。如對該罪犯暫予監外執行有意見者,請于公示期內向本院刑事審判庭提交書面意見。公示期滿本院將依法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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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