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衛東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南通 發布時間:2025-01-06 瀏覽次數:161
江蘇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對罪犯顧衛東暫予監外執行立案的公示
(2024)蘇0685刑更1號
罪犯顧衛東,男,1970年4月10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621197004100211,漢族,初中文化,南通銘達板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海安市三里閘村2組8號。
本院于2024年11月19日作出(2024)蘇0685刑初364號刑事判決書,以職務侵占罪判處罪犯顧衛東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決生效后,罪犯顧衛東以其患有慢性腎臟病5期(尿毒癥)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本院經審查已依法受理,現對罪犯顧衛東暫予監外執行案立案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三日。如有意見或建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聯系電話:0513-68332270
通訊地址:海安市寧海南路90號海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郵編:226600。
特此公告
海安市人民法院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