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罪犯高新安,男,1965年11月7日生,公民身份號碼320302196511071654,漢族,高中文化,無業,住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國基城邦40號樓307室,戶籍地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惠工東村3號樓104室。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于2024年4月29日被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因涉嫌犯危險駕駛罪于2024年4月1日被取保候審。經本院決定于2024年12月17日被逮捕,因病未羈押。

本院于2024年12月17日作出(2024)蘇0311刑初467號刑事判決,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現罪犯高新安因患病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向社會公示,公示期3日(從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8日)。歡迎社會監督,如有情況,請于2025年1月8日17時之前向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反映

監督電話0516-83637773(督察室)、0516-83637733(刑庭)     

 

 

                               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2024年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