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區法院)罪犯卜慶超監外執行一案
作者:江蘇省泉山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5-01-03 瀏覽次數:339
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卜慶超,男,1970年5月4日生,公民身份號碼320304197005045514,漢族,大專文化,無業,住徐州市泉山區蘇山批發市場三區69號,戶籍地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蘇山頭村8組20號。曾因犯合同詐騙罪,于2011年1月27日被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三萬元。因涉嫌盜竊罪,于2024年4月30日被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取保候審。經本院決定于2024年12月10日對其逮捕,因其患病未予收押。
本院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2024)蘇0311刑初455號刑事判決,以盜竊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現罪犯卜慶超因患病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向社會公示,公示期3日(從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8日)。歡迎社會監督,如有情況,請于2025年1月8日17時之前向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反映。
監督電話0516-83637773(督察室)、0516-83637733(刑庭)
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