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家住通州的被告人宋季剛因懷疑其妻謝某與老板有不正當關系,竟然放火燒浴室。5月8日,被通州法院以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的宋季剛后悔不已。
在上海打工的被告人宋季剛于2007年1月25日23時50分左右攜帶裝有汽油的汽水瓶到通州市金沙鎮市中心的金鼎洗浴休閑城找黃某,因黃某不在洗浴休閑城,被告人宋季剛與洗浴休閑城顧偉發生爭執,并將事先準備的汽油倒在洗浴休閑城門廳沙發上,用打火機點燃沙后逃離現場。火情因及時撲滅,沒有殃及浴室周圍的房屋,但洗浴休閑城門廳被燒毀,經鑒定,被燒毀物品總計價值人民19704元。本案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宋季剛的家人代被告人宋季剛進行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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