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區法院)罪犯朱曉倩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秦淮區人民法院 南京 發布時間:2025-01-02 瀏覽次數:145
(2025)蘇0104刑更1號
罪犯朱曉倩因犯容留、介紹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三千元,判決生效后,朱曉倩以哺乳期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立案受理,現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五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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