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為群眾不犯難-記楚州法院的司法便民工作
作者:孫國庭 發布時間:2007-05-09 瀏覽次數:3374
淮安市楚州區人民法院是省級“人民滿意法院”和“優秀法院”。近年來,該院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工作指針,注重結合群眾的司法需求,開展富有人性化的審判活動,讓踏進法院大門的群眾實實在在地感受到了打官司也可以少犯難、不犯難。
訴訟引導??明明白白打官司
萬事開頭難打官司,一個官司從一開始需要經過哪些程序,需要哪些材料,是否值得等原發性問題是很多群眾覺得犯難的。為了讓群眾不打胡涂官司,楚州法院實行“訴訟引導”制度,為老百姓在打官司前“出謀劃策”。
“這官司該怎么打呀,這官司能打得贏嗎?”群眾到楚州法院常常會問,這時,心存疑問的群眾會被指引到專職負責訴訟引導的立案庭法官面前。法官會回答,打官司,有贏必有輸,就得有個敗訴的風險意識,但更要避免有理輸官司的情況,至于最后結果如何不能回答,得由法官最后的裁決說了算。在解答過程中,法官們總不忘給群眾提個醒:“打官司,憑證據”,把打官司中的風險清楚地分析一下,讓提問者做好承受、防范和應對訴訟風險的心理準備和行動預期,對要不要靠打官司解決糾紛做到心中有數,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損失,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已的合法權益。
訴訟救助??輕輕松松打官司
對經濟困難、行動不便的群眾而言,打官司過程中最頭疼的莫過于訴訟費用和來回往返問題。但到了楚州法院,確有困難的群眾可以消除顧慮,可以沒有負擔地輕松打官司。
“不讓訴訟費用阻礙群眾打官司,要讓所有的困難群眾平等地享受司法資源”,這是楚州法院一項鐵的制度。為此,該院實行嚴密的司法救助制度,對于老人、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等追索贍養費、撫養費、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或是企業下崗工人、低保失業人員、農村貧困人員等經濟確有困難的群眾一律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訴訟收費“減、緩、免”制度。今年以來,楚州法院對79件案件實施減交、緩交或免交訴訟費用3萬余元。對因行動不便或交通困難等原因不便于往返的群眾,如果想打官司,楚州法院的法官們不僅會“上門立案”,還會與其約定“上門開庭”的時間,免去其后顧之憂,實現在家打官司。
訴訟調解??和和氣氣打官司
在莊嚴的法庭里,法官手中的法槌可以敲出威嚴,用判決裁出公正。但有時候不敲法槌改為說理,不硬判決改為談心,卻可讓當事人消除怨氣,和和氣氣地解決糾紛,實現“和為貴”。
多數民事糾紛,單純追求審判效果從法律角度解決是比較簡單的,法官直接判決省時省力,但社會效果往往不佳。往往一些糾紛本是小矛盾、小問題,或是因為群眾覺得理沒說清、話沒講完,官司不論輸贏都覺得窩火,或是因為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反而導致“小事”變“大事”、“易事”變“難事”。此時,求得法理與情理的互聯互通,訴訟調解就是一劑“良方”,一把打開心鎖的鑰匙。楚州法院不僅在思想上讓法官重視調解,在技能上善于調解,還通過制定“庭審前、庭審中、庭審后”的一案三調制度,鼓勵法官多用調解。該院在考核法官業績時,調解工作做得如何就是其中關鍵性指標。今年年初,該院還對調解率位居前三的法官予以獎勵,并在各種評先報功中予以了優先。調解工作的加強,取得了極好的審判效果和社會效果,群眾的滿意度隨之上升,該院實現了上訴率、申訴率、投訴率連年降低、信訪總量連年下降的“三低一降”喜人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