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鄰里間的摩擦雖是家長里短的“小心結”,卻也是案件調解的“關鍵事”。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充分發揮調解員“第一道防線”功能,妥善化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發的鄰里糾紛,高效解決了當事人的“急難愁盼”問題。

原告小李和被告小王本是上下樓鄰居,近期卻鬧得不太愉快。樓上小王家漏水導致樓下小李家墻面、燈具等受到損壞,小李倍感“糟心”,起訴要求小王賠償漏水所致損失、誤工費等共計8萬元。小王則認為小李的訴請過高,其列舉的損失費用并不合理。雙方互不相讓,始終未能達成一致。

考慮到雙方當事人系鄰居,簡單地“一判了之”可能會導致矛盾升級、破壞鄰里關系,后續執行也困難重重,在征求雙方意見后,調解員介入案件開展調解。

為盡快化解矛盾,調解員赴現場實地勘察,核實物品損失情況,隨后采取“背靠背”調解的方式,分別與原被告溝通,了解雙方真實想法與訴求。一方面,調解員向原告小李詳細釋明司法鑒定通常周期較長、費用較高,不僅增加時間和經濟成本,也不利于快速解決漏水問題;另一方面,向被告小王說明房屋漏水確給小李帶來財產損失和生活不便,理應給予合理賠償。調解員將“情、法、理”相結合,對原被告進行耐心細致地釋法說理,闡述鄰里和睦對舒適生活空間的重要性,希望雙方能夠換位思考、互相體諒。

隨著兩人的“心結”逐步打開,調解員進一步結合財產受損程度、市場價格等因素,引導雙方理性商議賠償金額。在調解員的不懈努力下,原告小李表示愿意將房屋損害賠償訴請金額更改為3000元,并放棄其他訴訟請求。至此,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當場簽訂調解協議,并向調解員的耐心調解表示感謝。此次糾紛得以圓滿化解,鄰里關系亦恢復如初。

鄰睦風亦暖,家和人自康。融洽的鄰里關系是每名居民的期望,也是社會和諧發展的基石。用調解方式化解鄰里糾紛,既實現了案結事了,又維護了鄰里情分,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的溫情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