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惠山法院判處一起出租房盜竊案
作者:金語 發布時間:2007-05-08 瀏覽次數:1602
本網無錫訊:近日,惠山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犯罪情形特殊的盜竊案件,被告人崔浩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5000元。在短短半年時間內,崔浩先后29次到出租房屋中行竊,共竊得款物價值35579元,罪犯將行竊場所選擇為出租房且屢屢得逞這一現象需引起廣大市民和租房客的高度重視。
崔浩曾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02年刑滿釋放。
從崔浩的犯罪情況看,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犯罪地集中,主要是農村的出租房;二是犯罪成功率高,一般利用租住人員白天上班家中無人的時機或在下午潛入室內實施盜竊,因而不易被人發現;三是犯罪手段簡單,主要是采用撬門或溜門入室的方法;四是被盜財物種類單一,通常都是現金、手機、彩電等。對此,惠山法院提出相關防范建議。1、提高警惕,增強防范意識。出租房屋或租房時均不要隨意向陌生人透露相關情況,特別是不要在公眾場合透露財物情況,避免自己家中成為盜竊分子的行竊地;2、家中要盡量安裝質量合格的防盜門、防護窗和配套鎖具,外出時注意檢查門窗是否關好,不要將大量現金存放于家中,手機、相機等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3、對住所附近發現形跡可疑的人員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加強巡邏、查防措施,不要讓盜竊分子有機可乘;4、一旦發現財物被盜,應維護好被盜現場,立即報警,并積極提供線索,協助警方及時破案,有效防止更多的人遭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