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近日,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冒充某海關關長,利用奧運題材多次進行招搖撞騙的案件進行公開審理,一審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吳某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

20069月至10月期間,被告人王某某、吳某伙同他人經事先預謀,先由其同伙假冒某海關關長的名義,分別打電話給8家單位,要求將每冊價值人民幣500元的“奧林匹克運動會紀念珍藏冊”以每冊人民幣6880元的價格、每盒價值人民幣400元的“和平之旅紀念盒”以每盒人民幣8800元的價格向這些單位進行銷售;后又由被告人王某某伙同吳某或他人去單位上門予以銷售。其中部分單位受被告人的蒙騙,高價買下被告人手中的“奧林匹克”紀念冊和“和平之旅”紀念盒,后某單位對被告人的招搖撞騙行為有所覺察,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將欲再次行騙的被告人王某某、吳某抓獲。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參與招搖撞騙8次,涉案金額為人民幣127680元,其中得款人民幣38240元,未得款人民幣89440元;被告人吳某參與招搖撞騙4次,涉案金額為人民幣54400元,未得款人民幣47520元。園區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