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法院]罪犯陳小萍暫予監外執行一案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南通 發布時間:2024-12-18 瀏覽次數:333
南 通 市 通 州 區 人 民 法 院
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2024)蘇0612刑更12號
罪犯陳小萍,女,漢族,1995年9月8日生,住福建省德化縣。
罪犯陳小萍犯詐騙罪一案,本院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2024)蘇0612刑初587號之一刑事判決,以陳小萍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現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現陳小萍稱其于2024年11月4日生育一女,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人民法院辦理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工作規程》的規定先行公示,公示期限為三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的舉報投訴。舉報投訴電話為:0513-68910040。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