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中的柔與剛
作者: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法院 劉遠升 發布時間:2024-12-17 瀏覽次數:1544
今年初,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選派優秀民商事法官到執行局進行交流。作為第一批“交流生”,我帶領團隊已執結792起執行案件。
這一年,緊張、充實,苦中有樂。面對形形色色的當事人,法院不停地查人找物,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當事人往往會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
在一次集中執行行動中,被執行人胡某因拖欠銀行欠款,一直沒有還清,法院決定對其采取強制措施。當天天還沒有大亮,我們敲響了胡某的家門。開門的是一個帶著黑邊眼鏡的年輕人,睡眼朦朧,頭發凌亂。仔細一看,正是他本人。
見我們上門,胡某心里又慌又怕,一個勁地說:“我女兒才出生12天,老婆還沒出月子。我現在就跟你們走,請你們別吵到她們!”
在路上,我們再次敦促胡某盡快還款。來到法院后,他如實報告了財產狀況,之前在市區和鄉下先后投資了幾個面館,都虧本了,導致無力償還銀行貸款。考慮到孩子還小需要他的照顧,法院決定暫不拘留,同時告訴他要積極還款,并主動做通申請人的工作,為胡某爭取寬限時間。胡某當即表示感謝,保證一定會想辦法還錢。一個月后,申請人傳來消息,胡某已經主動履行了兩萬元。
原本對立的雙方,在我們的釋明后,互相予以理解體諒,被執行人也更加積極配合后續的執行工作。
還有一起案件,張某、高某夫妻二人欠王某20萬元未還,被法院強制執行。我聯系高某,她每次都是拒接電話。而張某一直謊稱在外地打工,借款都是給岳父用了,自己現在沒有能力還款,也不應當還款,要錢法院就去找他岳父。再后來,我再也聯系不上兩人,上門調查也找不到。
一天上午,申請人王某來電稱他已經找到了張某。我立即帶上法警趕到現場,當場對張某采取拘留措施。一聽說要被關上十來天,張某有些慌了,連忙打電話讓妻子抓緊籌錢。電話那頭,高某反而抱怨:“叫你躲起來,別跟人家見面,非不聽勸,要不然怎么會被法院找到!”
過了幾分鐘,張某岳父也打電話來,只字不提還錢的事,反而要求法院暫緩拘留,還揚言要來鬧事。我跟張某岳父嚴肅釋明:履行了債務才可以放人,身為家人,如有能力可以積極協助還款。
張某被拘留兩日后,他的家人終于坐不住了,想辦法籌錢一次性償還了20萬元欠款,法院依法解除了拘留措施。
拿到執行款后,申請人感慨:“這一家子,有錢就是不肯還,要不是法院執行的威懾力,我這錢怕是要不回來嘍!”
拘留是法院限制當事人自由的司法懲戒手段,在這兩起執行案件中,我認為應當綜合考慮案情、當事人家庭以及履行能力等實際情況,既要用足執行措施保證執行力度,提高執行工作的效率,也要讓執行不失溫度,飽含人性關懷,做到法理與情理融合,爭取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