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商會”聯動化解300萬元貨款糾紛
作者: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法院 陳愛娟 梁爽 發布時間:2024-12-16 瀏覽次數:450
“感謝法院, 239萬元貨款已經拿到了,我們有救了!”近日,在法院和商會的共同調解下,三起貨款糾紛得以順利化解。在拿到首批貨款后,原告企業向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民二庭法官陳顥感謝道。
前不久,法院收到原告企業起訴三家企業的貨款糾紛,要求支付欠款共計300余萬元。承辦法官陳顥與原告取得聯系,詳細了解案件發生原因。
原來,原告是一家汽車零配件供應企業,三位被告均是汽車維修企業,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定做相關汽車配件,被告支付貨款,雙方自2013年開展合作以來,關系一直很好。但被告拖欠貨款未付,拖欠時間最久的已有十一年。現原告資金鏈出現問題,急需周轉資金,這才向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并不復雜,雙方有長期合作的基礎,糾紛處理好后還是有望繼續合作的,我們要盡量調解他們之間的矛盾。”為高效化解當事人矛盾糾紛,陳顥充分發揮商會商事調解的優勢,邀請商會調解員參與現場調解。
在調解現場,陳顥強調企業經營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恪守承諾,并從法律角度釋明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原告按約提供貨物后,被告應當支付貨款。
商會調解員、清江浦區新生代企業家商會秘書長莊嚴從企業穩定經營和長遠發展等角度進行勸解。“你們拖欠貨款那么久,原告才來起訴,已經讓步很多了,你們應珍惜良好的合作關系,互利才能共贏。”行內人理行內事,莊嚴結合自己多年來從商的體會,向雙方說出自己對這起糾紛的看法。
“原告是很好的合作伙伴,我們也想繼續和原告合作,但一時間拿出全部貨款難度實在太大,我們會盡快籌措資金,請原告再給點時間。”被告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考慮到被告無法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原告也同意分期還款。最終,原告與三位被告均達成一致意見,分期支付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