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審理進家門 “磨”上花開解民憂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張琴 發布時間:2024-12-11 瀏覽次數:404
為高效化解糾紛,近日,如皋法院磨頭法庭干警至磨頭鎮鄧高居委會,將調解與庭審相融合,巡回審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
原告繆某訴稱,其從事建材零售與批發,被告張某因家庭建房需要向其購買水泥、砂石等建材,未及時給付貨款,二人產生糾紛,后經對賬,張某尚欠繆某6.7萬余元,繆某為索要貨款訴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承辦法官顧幽細細梳理案情,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了解情況,并決定到村里開展巡回審判。開庭當日,“法律明白人”及部分村干部、群眾代表旁聽了庭審。
審理中,張某表示愿意履行給付義務,但因經濟狀況不佳,希望分期履行。對此,繆某表示可以寬限到春節前,但張某依然表示無力償還,雙方就履行期限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庭后,顧幽再次組織雙方調解,經過反復溝通,最終原、被告協商一致,案涉款項在一年內分期履行完畢,雙方簽訂調解協議。
法官助理竇紫嬋結合《憲法》與《民法典》,對“法律明白人”進行了業務知識培訓,以案釋法,為現場群眾講解了憲法基本知識以及有關買賣合同、勞務合同的法律規定,并現場解答了他們的問題。
“這類案件到村里巡回審理,讓老百姓知道要堅守誠信,有了糾紛可以到村里協商解決。另外,發生往來時要留存證據,必要時才能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參加活動的群眾代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