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證終于拿到了,心里特別高興!”近日,小張等四名原告商量著來到如皋法院高新區法庭,喜滋滋地向法官展示拿到的汽車合格證,并向法官送上錦旗,表示感謝。

新車竟然沒有合格證?

2023年11月份,小張買了一輛汽車,卻沒拿到合格證,臨時牌照換了一張又一張,新車開了近一年,還未能領取牌照。經多方打聽,得知汽車合格證被甲汽車銷售公司拿去融資抵押在乙財務公司。與此同時,小王、小李、小趙也因在甲汽車銷售公司買車而面臨著同樣的困境。四人多次結伴去甲汽車銷售公司討要說法,卻因該公司停業關門,負責人避而不見而維權無果。

示范裁判作出后,案涉公司返還合格證

四人無奈訴至法院。如皋法院高新區法庭受理這批案件后,經法官會議討論確定采用“示范裁判+類案化解”的方式處理該四起糾紛。高新區法庭選取小張的案件作為典型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經審理認為,小張支付了購車款,甲汽車銷售公司交付車輛并開具了發票,小張已經取得車輛所有權。而甲汽車銷售公司與乙財務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質押財產系車輛而非汽車合格證,乙財務公司已將車輛交付給甲汽車銷售公司出售,現車輛被小張合法購買獲得,合格證與車輛應一并交付買受人,乙財務公司繼續占有車輛的合格證,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甲汽車銷售公司與乙財務公司的合同約定不能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故如皋法院依法判決乙財務公司返還小張車輛合格證。判決作出后,雙方均服判息訴,小張也在判決生效后拿到了合格證。

一案裁判四案解,糾紛得到徹底化解

為促成后續三起糾紛一次性解決,如皋法院于11月初向乙財務公司發送建議函,建議其向消費者交付合格證。乙財務公司最終同意將三人合格證交給如皋法院高新區法庭,由法庭交給消費者。11月27日上午,三位車主在如皋法院高新區法庭從法官手里接過合格證后,撤回對乙財務公司的起訴。

“在涉及群體性訴訟的同類型案件中,‘示范裁判+類案化解’模式可以快速形成典型判例,對類案化解進行指引,極大地提高審判效率,促進實質解紛。高新區法庭從受理的四起案件中,選取其中一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審理、先行判決,以生效判決作為示范,通過發揮示范性裁判的引領作用,促成其他三起案件快速化解,依法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分管民法庭工作的馬劍梅專委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