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法官我們信服”?一位案件當事人的心聲
作者:徐明成 發布時間:2007-04-30 瀏覽次數:1559
這是一起普通的離婚案件,原告葛某某家住淮安市清浦區,因丈夫沾染吸毒等惡習而向淮陰區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承辦此案的是該院的安春寶庭長。一開始葛某某對淮陰區法院能否公正審理案件持懷疑的態度,害怕地方保護使其合法利益受損。由于該案雙方的爭議較大,在案件審理之前,安庭長針對該案的特殊案情,多方調查取證,不漏掉任何一個環節和疑點??紤]到案件的實際情況,決定案件進行不公開審理。庭審中,安庭長結合案情和法律,多次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向他們宣傳和解答相關的法律程序和法律知識。庭審結束后,安庭長發現被告方情緒比較為激動,并有糾集親友強行將原告搶回的苗頭。為避免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安庭長一方面穩住被告,進一步做宣傳教育工作,一方面果斷安排法警用警車將葛某某及其母親送到安全地帶,避免了一場可能發生的惡性事件。后判決原被告雙方離婚,對子女的撫養也作了妥善處理,接到法院的判決書,葛某某十分感激,是法官為她主持了公道,是法官使她脫離了苦海;雖然最終的判決結果與葛某某的訴訟請求存在差異,但該院法官“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做法還是贏得了葛某某的信任,葛某某表示相當滿意,正如其在感謝信中寫的那樣:“通過案件的處理,讓她看到淮陰區法院的法官是公正無私的,沒有偏袒任何一方;淮陰區法院的法官一身正氣具有大無畏精神;淮陰區法院的法官堅持司法為民的宗旨,為構建和諧社會畫上了漂亮的一筆。這樣的法官,我們信服?!彼龍孕?,在淮陰區法院所有法官的辛勤努力下,淮陰的藍天將更加靚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