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蘇鹽獄減建字第512號

    罪犯戴仁建,男,1977年10月14日出生,江蘇省灌云縣人,漢族,小學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0723197710140032,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五監區服刑。1996年9月20日曾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于2013年9月18日被假釋,假釋考驗期自2013年9月26日至2016年1月7日。

    2022年10月27日江蘇省灌云縣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723刑初205號刑事判決,以罪犯戴仁建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2年9月13日起至2025年8月11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八千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4月21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戴仁建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4年1月、2024年9月獲得表揚二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一萬八千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戴仁建減去有期徒刑七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