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中院】罪犯吳傳勝減刑一案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鹽城 發布時間:2024-12-06 瀏覽次數:205
罪犯吳傳勝,男,1991年12月26日出生,江蘇省東??h人,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0722199112264556,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十監區服刑。
2023年4月11日江蘇省東海縣人民法院作出(2023)蘇0722刑初132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吳傳勝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2年11月17日起至2025年11月16日止)。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5月29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吳傳勝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4年1月、2024年7月獲得表揚二次,確有悔改表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吳傳勝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