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9月25日,陳某駕駛小型越野車、錢某駕駛小型轎車,兩人先后行駛至三環(huán)快速路某路段上匝道,因陳某駕駛時使用手機致車輛壓線并向右變道,影響錢某行駛,使錢某產生斗氣心理,后錢某不顧車流密集,超速曲折穿行,超車二十多輛后在陳某車輛前方通過突然減速、剎車的方式進行別車,后加速駛離,陳某隨即追趕錢某車輛,在高架出口附近超車并撞擊錢某車輛后隨即下高架駛離。在此過程中,錢某車速達到145公里/小時,陳某車速達到151公里/小時,均遠超高架道路限速80公里/小時。兩車也造成了不同程度損壞,經(jīng)認定,車損價格共計人民幣18200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陳某和錢某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均構成危險駕駛罪,最終對二人均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法官提醒】

日常生活中,“路怒癥”“斗氣車”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駕駛員出于競技、追求刺激、斗氣或者其他動機,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guī)定,在道路上快速追趕行駛,是追逐競駛行為。單就雙方駕駛員而言,結局往往是以雙方矛盾激化、沖突加劇或交通事故收場。同時,由于追逐競駛可能造成道路交通秩序混亂,給駕駛員、行人等生命、財產安全帶來隱患,故追逐競駛也屬于危險駕駛行為,如果情節(jié)惡劣,同樣會構成危險駕駛罪。駕駛人員在駕駛過程中應當保持良好駕駛心態(tài),遇到加塞、別車等情形時,也要保持冷靜,安全至上、切莫沖動,對他人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