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院制定出臺《全市法院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創建標準》
作者:張東鵬 發布時間:2007-04-29 瀏覽次數:1376
本網徐州訊:為進一步推進全市法院司法規范化建設,促進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創建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近日,徐州中院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出臺了《全市法院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創建標準》,以此組織和引導全市法院規范司法行為,統一司法標準,規范辦案程序,提高審判質效,落實規章制度,強化司法監督,增強司法能力和提升司法形象。《全市法院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創建標準》,是按照“制度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業績一流”的要求制定的,分為示范點創建的共性標準和個性標準兩大部分。個性標準中,又根據不同的業務范疇,分為立案庭系統、民一庭系統、民二庭系統、刑庭系統、行政庭系統、審監庭系統、執行局系統、司法鑒定系統和人民法庭九個部分,分別從審判執行工作、隊伍建設、廉潔自律、行政管理、氛圍建設等方面制訂了明確具體的創建標準。
目前,中院執行局、中院司法鑒定處、新沂法院、沛縣大屯法庭已被省院確定為首批省級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中院民二庭、泉山法院等5個集體為第二批(創建)省級示范點;中院行政庭、豐縣刑庭等10個集體為首批創建市級示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