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4〕蘇龍獄減建字第846號

    罪犯路某冰,男,1990年12月28日出生,江蘇省徐州市人,初中文化,現在江蘇省龍潭監獄十八監區服刑。

    2022年9月27日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312刑初428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路某冰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3年2月16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整。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3月27日交付執行。

    罪犯路某冰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11月、2024年4月獲得表揚2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三萬元已履行;違法所得共計五萬九千元已與同案共同全部履行完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路某冰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