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建湖法院受理多起贍養糾紛案件,雖然贍養案件僅占法庭審理民事糾紛的極小部分,但贍養案件能否妥善處理,事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維護,事關和諧穩定的家庭關系是否建立。

認真分析贍養案件,總結受理的贍養案件主要呈現出以下特點:一是當事人經濟困難。貧困問題仍然是引起贍養糾紛的主要原因,這類案件在基層尤為突出。二是子女眾多,互相推卸贍養責任,導致老人不得不提起訴訟。三是老人與子女因各種原因產生矛盾,導致部分子女不滿,并以此為借口不盡贍養義務。四是部分子女文化素質低,法制觀念淡薄,將能否得到財產利益作為贍養義務的前提條件。

為妥善處理贍養案件,建湖法院采取以下五項措施:

1、堅持快立快審快執。對贍養案件,在審查過程中必須優先接待、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堅持責任到人、落實到位,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將案件審執完畢。

2、注重調解,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協調作用。贍養案件發生于父母子女,如不妥善處理,雙方之間的關系極可能更為僵化,不利老年人將來的處境。因此在處理過程中,借助基層組織的力量,鈍化矛盾促進調解,積極營造尊老愛老、團結和睦的家庭氛圍。

3、落實司法救助制度。提起贍養訴訟的老年人多為年老體弱,缺乏經濟來源,舉證困難,因此,在立案過程中,對符合條件的贍養案件積極開展司法救助,緩交案件受理費,同時加大巡回審判力度,在開庭地點的確定上以盡量方便老年人為原則。

4、加強監督,定期回訪。為防止判決或調解生效一定時期后,有的子女又故態“重演”,令老人再次進入困境,建立定期回訪制度,敦促子女積極履行贍養義務,促使老人生活和家庭關系正常化。

5、加強法制宣傳,弘揚傳統美德。此類案件在審理過程中,選擇典型案件公開開庭,擴大社會影響,使老年人增強維權意識和正確的維權途徑,也使不履行贍養義務的人得到警醒,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