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發布知識產權維權異化相關案例 規制惡意訴訟凈化創新生態
作者:新華日報 發布時間:2024-12-04 瀏覽次數:2122
新華報業·新江蘇訊 為有效規制濫用權利、惡意訴訟等行為,凈化創新生態,11月26日,省法院發布江蘇法院第二批推進知識產權誠信體系建設典型案例。
近年來,知識產權維權出現一定程度的異化現象,嚴重擾亂訴訟秩序和市場競爭秩序。無錫靈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專用設備制造,是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去年年初,在公司上市申請審核的關鍵時期,競爭對手佛山市金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以靈某公司生產的成品罐侵犯其實用新型專利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靈某公司停止侵權、沒收并銷毀侵權產品及半成品、賠償經濟損失2300萬元及律師費8萬元。靈某公司不得不申請北交所暫停公司上市審核并提起反訴。
法院認為,金某某公司明知涉案專利權評價報告的初步結論為全部權利要求不具備創造性,卻故意在起訴之時隱瞞對其不利的專利權評價報告,選擇在靈某公司上市申請審核的關鍵節點提起本案訴訟,并以高達2300萬元明顯不合理的畸高金額索賠,目的在于阻礙靈某公司的上市進程,其行為有違誠信原則,具有顯而易見的惡意。因此,金某某公司提起本案訴訟并非正常維權,而是意在拖延對方上市進程,損害對方權益,屬于惡意訴訟。據此,法院判決駁回金某某公司的本訴請求,由金某某公司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靈某公司合理開支40萬元。
該案一審法院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從立案到判決,僅歷時100天,從反訴立案到判決僅用時42天,通過判決認定原告提起訴訟的行為系濫用權利的惡意訴訟,對有效規制知識產權濫用行為、保護科創企業正常發展具有典型示范效應。
近年來,多地出現將他人攝影作品登記為自己作品,獲取權利證書后進行惡意“維權”的案件。田某某以南京南某國際展覽中心未經授權在網站使用自己的攝影作品《花鳥島》為由,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南某展覽中心停止侵權、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但是,南某展覽中心提交的某攝影師微信工作群聊天記錄顯示,該微信工作群成員“木白”確認《花鳥島》是案外人鮑某某拍攝的《東游記》攝影作品。法院經審查發現,田某某提交的《花鳥島》攝影作品底稿記錄的拍攝時間為“22:09”,與攝影作品展示的白天畫面明顯不符,且底稿所記錄的拍攝日期晚于南某展覽中心使用該攝影作品的時間。法院據此認定,田某某使用他人攝影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并以此作為證據提起訴訟,屬于偽造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行為,遂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對田某某處以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