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楊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在第十一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為弘揚憲法精神,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巡回審判走進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公開開庭并當庭宣判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該案由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姚偉任審判員。9名區政協委員受邀旁聽評議案件,100余名法律事務專業學生現場旁聽庭審。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謀取非法利益,仍然應他人要求,將自己名下銀行卡及綁定銀行卡的手機提供給他人使用,為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提供資金支付結算等幫助共計人民幣40萬元,其中收取被害人陳某因電信網絡詐騙匯入金額人民幣40萬元。被告人楊某獲利21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告人楊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自愿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其退出全部違法所得,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該案判決已生效。

庭審結束后,姚偉以案說法,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講解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的常見類型、表現形式,引導同學提高法律意識,不要因為一時大意或貪圖蠅頭小利而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