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法院法官悉心幫教 少年犯終獲減刑
作者: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4-28 瀏覽次數:1760
本網南京訊:近日,南京棲霞區司法局組織召開了“社區矯正減刑宣告暨法制教育會議”,會上公開宣布:被玄武法院少年庭宣告緩刑的少年犯董某,因在緩刑考驗期間表現出色,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減刑四個月。
董某2005年因涉嫌犯搶劫罪被訴至玄武法院。案件處理過程中,承辦法官了解到在董某取保候審期間,其母親因患腦瘤住院治療,需要董某照料,特意將開庭時間安排在董某不需要照顧母親的時候;經過走訪,法官發現董某對母親的照顧比較細心、體貼,其本性良好,于是以此事為突破口,多次與董某進行交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促使其逐步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意識到自己應對自己、對家庭承擔一定的責任,董某當庭表示要吸取教訓,改過自新。最終,法官依據案件事實、庭審表現以及董某的認罪悔罪態度,依法判處董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在社區矯正期間,承辦法官定期對董某進行回訪,及時了解其生活和心理狀態,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并借此機會對其進行再教育。在法官與社區矯正人員的共同幫教和鼓勵下,董某嚴格按照要求定期匯報思想,積極參加公益勞動,即使因事不能及時到庭,也一定讓其父母轉交書面的思想匯報,以實際行動表明悔改之心。因表現突出,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其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