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金陵監獄

                 

〔2024〕蘇金獄減建字第338號

    罪犯秦某,男,1986年2月20日出生,江蘇省漣水縣人,小學文化,現在江蘇省金陵監獄六監區服刑。

    2022年6月6日江蘇省響水縣人民法院作出(2021)蘇0921刑初380號刑事判決,以罪犯秦某犯容留、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整,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二千二百元整;犯襲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并罰,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整,扣押款項中違法所得人民幣二千二百元整由扣押機關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余款人民幣八千元整用于執行罰金。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8月18日交付執行。

    罪犯秦某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4月、2023年9月、2024年3月、2024年8月獲得表揚4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八千元及違法所得二千二百元均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秦某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金陵監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