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少女狀告親生父母索要撫養費
作者:陳小燕 發布時間:2007-04-28 瀏覽次數:1873
本網泰州訊:生父母未婚先孕,后又撇下“相愛的結晶”各自獨立成家,不盡為人父母之責。在生活壓力逼迫之下,現年15歲的私生女小月將親生父母告上法庭,索要撫養費。日前,江蘇省姜堰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小月在向姜堰法院提交的起訴狀中稱,早在1991年左右,她的親生父母在上中學期間早戀并偷嘗禁果,于1992年8月生下小月。小月自出生后便一直由外祖父母撫養生活至今。后來,小月父母各自成家,從未對小月盡撫育義務。
如今,成績良好的小月在某中學就讀初中三年級,快要畢業了,家在農村的外祖父母日漸年邁體弱,又沒有經濟來源,無力繼續供小月上學。
在當地司法所的關心支持下,小月外祖父母經征得小月同意,寫了起訴狀,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小月親生父母承擔小月今后學習、生活的各項費用。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人物使用化名)
法律鏈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