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個人合伙案件主體如何確認?分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合伙體未登記的,以全體合伙人為當事人,法條依據是……” 4月20,在吳江法院召開的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上,民二庭庭長朱俊杰結合審判實踐,就當前審判工作中的11個難點、熱點問題作了業務輔導,與會人員聽得津津有味。

與以住不同的是,這次會議不再拘泥于層層傳達上級會議精神的習慣做法,而是將傳達精神與明確要求相結合,將分析形勢與業務輔導相結合。分管民商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張崢嶸說:“會議時間雖然不長,但抓了重點,找了缺點,議了難點,效果十分明顯,會議開出了新意。”

傳達上級法院會議精神突出抓住重點,言簡意賅,讓全體審判人員明確當前民商事審判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明確上級法院的各項工作要求,從而提高思想認識,堅定從事民商事審判的事業心和責任心。通過對第一季度審判運行態勢的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從而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如針對調解撤訴率有所下降,要求審判人員強化調解意識,改進調解方式,通過調解來化解矛盾糾紛,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再比如針對結收案比有所下降的趨勢,要求審判人員加快辦案節奏,減少積案。針對近期審判工作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歸納出指導性意見供審判人員參考,既有利于統一對法律問題的認識和適用,又有利于化解審判工作中的難題。剛剛被任命為助理審判員的劉輝云指著密密麻麻的筆記,連稱上了一堂生動的業務輔導課,受益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