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事實、編造劇情進行直播賣貨,法院:構成詐騙罪!
作者: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法院 王淑臣 孔冬冬 發布時間:2024-11-19 瀏覽次數:652
“老爸老媽,
這些古董是兒子千辛萬苦從壞人手里搶來的,
請你們保管好。”
“這些東西價值連城,
老爸老媽可以收藏,后期也會有人高價回收……”
在某直播間里,“嘴甜”的博主張某一聲聲“老爸老媽”喊得十分親切,大爺大媽們越聽越上頭。年逾六旬的李老太被直播間的故事深深吸引,在一聲聲“老媽”中逐漸迷失,陸續買了6萬多元的物品。誰曾想,直播間所售賣的物品是假的,那些“感人”的故事也是張某為吸引流量杜撰的……
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審結了這起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案,對被告人張某以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并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3年至2024年5月,被告人張某與劉某(另案處理)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某APP 平臺直播間虛構事實,謊稱所售賣“古董擺件”“金飾品”“字畫”等物品價值高,購買就贈房子車子現金、后期還上門高價回收等,誘騙直播間內的粉絲購買。被告人張某等人通過上述方式共計騙取七名被害人8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張某與他人共同實施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自愿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其能積極退出違法所得,可酌情從輕處罰;其針對中老年群體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酌情從重處罰。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直播間各類銷售活動真假難辨,網民朋友們要善于甄別保持警惕,對假意創立好人人設、主打親情陪伴、誘導低價購物的博主格外留心,防止進入對方的詐騙圈套,避免造成經濟損失。
庭審當天,區委政法委組織140余名社區網格員現場旁聽,以案釋法提醒群眾尤其是老年群體加強反詐意識,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