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化法院:“任性”村官終受法律嚴懲
作者:興化市人民法院 彭鵬 發布時間:2024-11-18 瀏覽次數:813
11月15日上午,興化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興化市千垛鎮顧趙村村民委員會副主任顧某某受賄罪一案,千垛鎮農路辦主任、千垛社區黨支部書記邵如槐等多名市人大代表以及財政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同志應邀參與旁聽。
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至2021年,被告人顧某某在擔任興化市千垛鎮顧趙村村委會副主任兼陸陽責任區負責人期間,利用協助千垛鎮人民政府開展“阜寧至溧陽高速公路建湖至興化段建設用地項目”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職務便利,隱瞞《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中顧趙村興健7組安置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障的名額數量,為未被征地的2名村民參加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提供幫助,將興健7組的2個安置補償名額安排給2人參加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障,并收受2人所送禮金。
被告人顧某某身為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從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干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過程中,審判長熟練把握庭審節奏,有序主持法庭調查,引導控辨雙方充分舉證質證、發表辯論意見,有效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權利。被告人顧某某在最后陳述中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深刻懺悔,自愿認罪認罰。
“通過現場旁聽,我們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和違法犯罪帶來的慘痛教訓,此次庭審對我們內心觸動很大。”庭審結束后,旁聽人員紛紛表示要以此為戒,時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失地養老保險本是國家惠民政策,卻被部分農村基層黨員干部作為自己“創收”的工具,在分配失地養老保險指標過程中任意妄為,移花接木,侵害了群眾的利益。
這起發生在民生領域的微小腐敗看似數額不大,卻影響了國家惠民政策的落地落實,直接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揮霍了基層群眾對黨組織的信任,最終違紀違法人員也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