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吳永航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4-11-15 瀏覽次數:460
罪犯吳永航,男,1989年8月22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505811890822201X,住福建省石獅子祥芝鎮前山樹前15號。
本院于2024年7月29日作出(2024)蘇1311刑初222號刑事判決書,以罪犯吳永航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判決生效后罪犯吳永航因患有高血壓,宿遷市看守所暫不予收押,后向本院申請監外執行,本院現已立案,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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