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426,通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十總中隊張德林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檢察機關起訴到通州市人民法院。據悉,通州法院將于5月上旬開庭審理此案。

通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121819許,被告人張德林駕駛蘇F9365警輕型普通貨車,由南向北行駛至蘇22343KM+820M地段時,該車與同方向張啟慧(女,35歲)所騎自行車尾部發生碰撞,后被告人張德林駕車逃逸,造成張啟慧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經公安交警部門認定,被告人張德林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案發后,被告人張德林已按調解協議一次性賠償被害人家屬人民幣15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