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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劉的水稻已經收割了一大半,但是他一分錢也沒賠給我呀,尚法官你可得來幫幫我!” 凌晨4:28,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尚金光接到了申請執行人力某某的電話。

“好的,我們馬上出發。”沒有絲毫猶豫,尚金光迅速帶領執行干警們趕往現場。

事情要從兩年前的夏天說起,當時因在噴灑除草劑過程中操作不當,造成申請執行人力某某種植的楊樹苗葉片萎縮,生長受阻,法院判決劉某某賠償力某某205200元。判決生效后,力某某向宿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財產線索,尚金光發現被執行人劉某某在宿遷市某地承包200多畝地種植水稻,由于當時水稻尚未成熟,為了實現雙方利益最大化,約定待秋天水稻收割后履行。

“水稻快收了吧,需要我們去現場協助嗎?”“不用再麻煩你們啦,我們兩私下都說好了?!毖劭粗疽惶焯斐墒?,尚金光時刻記掛著當事人的權益,在國慶節前后多次與力某某確認,水稻收割時是否需要執行人員前往現場,力某某均表示不需要。然而,劉某某卻未按照和解協議履行義務,甚至私自收割水稻逃避執行。

“依法及時履行或協助執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是每一個負有執行義務的公民的法定義務,任何心存僥幸、意圖逃避法律責任甚至暴力拒執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鄙薪鸸獾竭_現場后,立即向劉某某釋法明理,劉某某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據實交代前一天自己已經出售20萬元水稻,并表示現在愿意按照和解協議履行應盡的義務并配合執行干警收割水稻,且承諾一周內將剩余的15萬元案款履行完畢。

執行干警在水稻田周圍拉起了警戒線,圍觀的群眾有序疏散,收割機在稻田里轟鳴,運輸稻谷的車輛滿載而歸……從清晨到日暮,在歷時13個小時的忙碌后,共計出售水稻82180元,劉某某也主動履行了全部剩余案款,本案成功執結。

這只是執行干警普普通通的一天,是數不清的執行行動的一個縮影。宿城區人民法院將持續加大執行工作力度,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新期待、新需求,以“如我在執”的情懷努力履行好司法為民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