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召開打擊拒執犯罪新聞發布會,公開宣判一起拒執罪案件,并通報惠山法院打擊拒執犯罪相關工作情況。

上午9點半,惠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并當庭以被告單位B軸承公司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被告人熊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2022年5月11日,惠山法院對申請執行人A科技公司與被執行人B軸承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出具了民事調解書,后因B軸承公司未按時履行法定義務,A科技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標的人民幣14萬元。惠山法院作出執行裁定書要求B軸承公司履行全部義務。2022年9月16日,雙方簽訂執行和解方案協議。同日,法院查封B軸承公司某型號壓力機1臺。然而,B軸承公司法定代表人熊某明知公司該型號壓力機被法院查封的情況下,仍將該機器變賣給他人,將所得款項人民幣196000元用于公司日常經營。

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單位B軸承公司、被告人熊某已履行全部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單位B軸承公司、被告人熊某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告單位B軸承公司、被告人熊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罰。被告人熊某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具備適用緩刑的條件,可宣告緩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新聞發布會上,陳瑜副院長簡要介紹了惠山法院打擊拒執犯罪的相關工作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打擊拒執犯罪,是維護法律尊嚴、樹立社會誠信的重要手段,是及時兌現人民群眾勝訴權益的有力抓手,是推進“切實解決執行難”的必要舉措。在區委政法委的領導下,惠山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省委政法委關于集中開展打擊拒執犯罪行為專項行動工作部署,深入聯動、密切協作,有效遏制了抗拒執行、逃避執行、規避執行、妨礙執行的現象,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堅持依法嚴懲,確保打擊拒執犯罪成效。常態化開展打擊拒執犯罪專項執行行動,依法用好各項強制措施,有效震懾失信被執行人。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充分發揮刑罰的預防、教育、懲處功能,因案施策,確保打擊拒執犯罪精準度。

二是暢通訴訟渠道,拓寬打擊拒執犯罪路徑。堅持公訴、自訴兩手抓,加強與規范拒執罪自訴程序的釋明引導與立案審查工作,暢通當事人自訴渠道,建立公訴、自訴雙規并行,相互促進的打擊拒執犯罪訴訟模式。

三是強化內外聯動,凝聚打擊拒執犯罪合力。對內加強立案部門、刑事審判部門、執行部門之間的銜接配合,實現辦案人員與辦案節點的全流程對接。對外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對接聯系與協調溝通,統一拒執罪的立案標準和辦理流程,依法及時有效打擊拒執犯罪。

四是加強宣傳引導,濃厚打擊拒執犯罪氛圍。執行過程中對被執行人開展精準普法,釋明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法律后果,引導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定期發布打擊拒執犯罪典型案例及工作動態、組織被執行人旁聽拒執罪案件庭審,營造打擊拒執犯罪的強大輿論氛圍。

下一步,惠山法院將繼續保持打擊拒執犯罪的高壓態勢,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密切部門協作、提升工作質效,為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