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陳龍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4-11-04 瀏覽次數:946
關于對罪犯陳龍啟動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
罪犯基本情況:罪犯陳龍,男,1988年1月1日出生于江蘇省張家港市,公民身份號碼320582198801014297,漢族,大學文化,無業,住張家港市楊舍鎮中聯皇冠17幢406室。
判決情況:本院于2023年6月9日作出(2023)蘇0582刑初754號刑事判決,以賭博罪判處罪犯陳龍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申請情況:2023年6月26日,罪犯陳龍以患有鼻咽癌晚期需要治療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經審查,認為可能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決定予以立案。
公示期間: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7日
如對公示對象有不同意見,請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電話和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
來信地址: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聯系電話:0512-56967297
張家港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