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蘇鹽獄減建字第401號

    罪犯趙立立,男,1988年1月2日出生,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0821198801023517,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十二監區服刑。2010年7月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五日;2012年12月曾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2015年3月曾因賭博、吸毒,被行政拘留二十日,并處罰款一千元。

    2022年6月23日江蘇省漣水縣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826刑初72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趙立立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刑期自2021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10月28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趙立立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6月、2023年12月、2024年5月獲得表揚三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趙立立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