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中院】罪犯萬均減刑一案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鹽城 發布時間:2024-10-30 瀏覽次數:261
罪犯萬均,男,1987年8月3日出生,重慶市開州區人,漢族,初中二年級文化,公民身份號碼50023419870803701X,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十二監區服刑。
2022年8月5日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684刑初65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萬均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1年10月6日起至2025年10月5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繼續追繳贓物折價款人民幣十四萬五千五百五十元零九角。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9月7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萬均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4月、2023年10月、2024年3月、2024年8月獲得表揚四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已履行);繼續追繳贓物折價款人民幣十四萬五千五百五十元零九角(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萬均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