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中院】罪犯陳成減刑一案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鹽城 發布時間:2024-10-30 瀏覽次數:578
罪犯陳成,男,1995年2月6日出生,安徽省潁上縣人,漢族,小學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41226199502061650,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十二監區服刑。
2023年3月3日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作出(2023)蘇0613刑初22號刑事判決,以罪犯陳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刑期自2022年9月26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4月20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陳成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11月、2024年4月獲得表揚二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陳成減去有期徒刑六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