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縣人民法院)罪犯林玖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4-05-21 瀏覽次數:123
(2024)蘇0324刑更19號
本院于2023年2月22日作出了(2022)蘇0324刑初98號刑事判決,對被告人林玖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五千元。2024年5月20日,罪犯林玖被交付執行,當日因身體原因被睢寧縣看守所拒收。現罪犯林玖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現將立案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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