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如我在執”理念 尋執行“最優之解”
作者:沛縣民法院 賀雪 李璽 發布時間:2024-10-24 瀏覽次數:499
感謝法官,起初還擔心錢打水漂了,沒想到能幫我們執行到位,更沒想到咱們的執行這么有溫度!”
近日,沛縣法院執行局在執行陳某等人與王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兩案中,成功為陳某等人追回了各項損失共計70000元。國慶節假期剛過,陳某將一面寫有“秉公辦案 執法如山”的錦旗送到沛縣法院執行局,熠熠生輝的兩行字見證著執行工作中的溫暖與力量。
該兩起案件均源于機動車交通事故。2022年6月,王某駕駛小型轎車與陳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相撞,造成陳某等人受傷,二車損壞。與王某多次協商交涉未果后,陳某等人未能找到更好的解決辦法,無奈起訴至沛縣法院,要求王某賠償各項損失,沛縣法院判決王某賠償陳某等人各項損失合計71017.17元和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判決書生效后,王某仍未按期履行義務,陳某等人遂向沛縣法院申請執行。
立案受理后,承辦人俞晨曦多次通過執行網絡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王某財產情況,發現被執行人王某名下財產無法足額執行。同時,申請執行人陳某因生活拮據,多次請求法院加大執行力度,盡早為其兌現權利。
考慮到該案涉及民生,承辦人高度重視,多次與申請人陳某等人聯系,得知王某名下車輛位置后及時將該車查封并扣押。但因案外人提出執行異議,涉案車輛暫無法處置,執行工作也按下了暫停鍵。
面對案件僵局,承辦人并未輕易放棄。正當苦惱于下一步案件辦理方向時,案件突然迎來轉機。
被執行人王某在沛縣法院開庭,承辦人得知后,隨即作出部署,主動出擊,成功拘傳到被執行人王某。經過多次做工作,王某依舊執迷不悟,以“沒錢,經濟緊張”“等有錢了再說”等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執行干警遂決定依法將其送拘。
考慮到案件的緊迫性和申請人的期盼,國慶假期期間,承辦人前往拘留所對被執行人王某采取續拘措施。在續拘過程中,承辦人進一步釋法明理,陳述利弊,曉以利害,一方面向王某充分釋明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嚴重后果,另一方面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告知陳某現階段的實際情況,讓其換位思考。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承辦人的不懈努力,被執行人王某終于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與申請人陳某等人達成和解,履行了全部賠償義務,共計70000元賠償款順利交付到申請人陳某等人手中。
該案是人民法院在執法辦案工作中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竭力保障勝訴當事人權益的生動縮影。沛縣法院在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基礎上,堅持做到“法律講透、措施用盡、壓力給足”,從法、理、情多方面規勸被執行人,最終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生動彰顯了沛縣法院“民生無小事、小案不小辦”的執行理念和司法為民的工作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