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嵇旭,男,1997 年 12 月 1 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 32082619971201341X,漢族,初中文化,打工,戶籍地及現 住址江蘇省漣水縣朱碼街道柴市村新莊組 56 號。曾因犯容 留賣淫罪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被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 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2020 年 10 月 5 日 刑滿釋放。現因涉嫌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被灌南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次日被取保候審。

       2024 年 9 月 25 日本院作出了(2024)蘇 0724 刑初 273 號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 萬元,現該判決已生效。2024 年 9 月 25 日,罪犯嵇旭以其 患有高血壓三級、缺血性腦血管病、腦出血等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

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限內提供書面意見至灌南法院刑庭,聯系人寇    83968070。